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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史坛」抄袭可以抄到升官和发财

社会/文化史集刊 中古史研究 2021-02-24
中古史·编者按:

本文原载于《社会/文化史集刊》,2011年9月第9期。另,该刊蒙新高地文化事业出版方及主编卢建荣先生独家授权本公众号发布,倘有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侵权必究。


那么,抄袭可以抄到升官和发财吗?

可煞作怪,不抄袭怎么升官,从而发财! 



卢建荣/文



为中兴大学管理团队勇于处置抄袭案按赞


今年二至三月,德国国防部长谷登柏路遭人指控,其博士论文在引证他人发现上,未注明出处。该部长即使宣布放弃学位,但德国舆论仍不放过其部长,该部长只得黯然下台,并连带赔上了政治生命。德国作为一个先进、且现代化的文明国家,其执持对知识仿冒行为的深恶痛绝,令人动容。德国经此抓弊一役,益加彰显其民族的潜德之幽光。

际此德国抓弊打假的时刻,台湾无独有偶,也有抓抄英雄向抄袭者行雷霆一击,结果大获全胜,从而缔造台湾抓抄成功的空前纪录。台湾这位英雄不是别人,乃与护卫民众生命息息相关的疾病管制局是也!话说它曾资助国立中兴大学一位助理教授从事科学研究。该教授于预定时间内缴交研究报告给疾管局,讵料该局于审核报告时发现,该报告有一树形图,涉嫌抄袭,且未注明出处。该局乃断然处置如下:注销该申请助理教授的研究报告,并追讨回百余万元的资助。该犯案助理教授不服疾管局的上述处分,乃告官求偿。就在今年春天,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定案,判定抄袭罪成立。该助理教授遂无从狡赖。事见2011年3 月23 日《联合报‧A16 版》有苏位荣、喻文玟,以及蔡佳妤等三位记者的联机报导。

犯案事主所受裁罚依然未已。精彩的犹在后面。中兴大学于接获法院判决之后,乃立即对该助理教授作出处置,即三年内不得升迁。笔者于闻讯之余,对于中兴大学管理团队的从善如流,予以高声喝采!它不像去年发生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内部的处理抄袭事件,该所所长黄进兴只知一味包庇到底。黄进兴所长不但包庇抄袭者,而且反过来对揭弊的研究员进行整肃。这还不算,黄进兴唆使抄袭者三位中之一位,去利用国家镇制机器──法院──对揭弊者提告。黄进兴比起德国舆论界和中兴大学管理团队来,简直活在恐龙时代!


为中研院史语所包庇抄袭者上傅斯年坟告哀 


美中不足的是中兴大学治事疑有两套标准。在中兴大学内有一名讲座教授,即林富士先生,于2010年10 月,在他中兴文学院长任内,遭人指控,有严重剽窃李敖著作多篇之事,中兴校方却未加处理,令人深感诧异!难道一校之内行的是「一国两制」乎?是理学院治事严谨,而文学院却泄沓成习乎?林富士遭人指控,引用他人发现,却不注明出处。他所犯的错,与前述德国国防部长和中兴农学院赵姓助理教授,如出一辙!倘若赵姓员工所为合该受中兴大学惩处,比照相同逻辑和法规,林富士没理由不受中兴校方惩处。林富士不但从中兴文学院院长三年任满,荣誉卸任,中兴更酬以讲座教授之聘,抑且林归建回中研院‧史语所之后,还荣任为副所长。林某何许人才?必欲一人分占两职缺!? 途有流浪博士欲找一职缺而不可得,林某抄袭抄到升官,还一人占有两职缺。更有骇人听闻者,林夫人于四年前随乃夫御驾亲临中兴,从教育部搬3,500万钱设人文社会中心于中兴,为林夫人量身订制一中心研究员职衔,言明(有副校长李季眉批示)不忍令林家夫妻分居两地。去年林富士既已归建台北,按理,林夫人亦当追随乃夫北归才是。结果林夫人照样赖在中兴不走,图的是艺术研究所成立在即,将有一职缺虚位以待林夫人玉驾光临是位。林夫人学位仅是硕士,教育部、中兴大学可以为她巧计安排如是,那些为求温饱、奔走路途的博士只要知道其事者,没有不咬牙切齿的。

林富士抄袭抄到升官、发财,而且福泽尊夫人,职缺有份。在人孚于事的今天,真是奇迹。

尤可骇异者,台湾史学班底为向林富士年富春秋即遭毁誉── 遭人检举抄袭──之痛,表示哀矜,竟然颁赠学术大赏──国科会年度杰出奖──给林。这是替林富士「冲喜」或「压惊」?台湾史学班底与林富士合谋、并身体力行一番,就是要证明卢建荣所言为真,我们就是这样干的,你卢建荣其奈我们何?我们就是评审和受奖人一家亲,奖项永远不落外人田!本刊第六期公布,国科会史学杰出奖只颁给史学班底,于九○年代范围稍广,至○○年代则缩小圈子,只颁给史语所当权派,外加《新史学》社常务委员这一身份的人。

林富士与颁奖者同一来路,乃同一伙人,竟不知在弊案缠身当中要蹈光养晦、知所进退,以为给舞弊者戴上桂冠,即可挑战千夫所指的物议,或是形同将弊案消弥于无形,林于是自我感觉良好到活像没发生过弊案一般。殊不知正当处理方式应该是当权派合力劝林辞职返家、静候一切调查才是,焉有值此生死关头,还大剌剌安排林去领奖,以及为乃妻安排后路,作为消除霉运之举的呢?

更不解的是,中兴历史系罗姓主任还为同伙得奖事大贴祝贺海报还不足,竟在全校电子广告牌大登庆贺林某启事。那真是斯文扫地以尽。缘何同一校而有不同治事文化如此的呢?我为中兴文学院悲,也为中兴历史系哀!

有一天晚,我步行到台大傅园,向中研院‧史语所创所所长傅斯年报告上述奇闻,请他老人家保重身体,勿要为儿孙事操烦。


抄袭者宁当学术逃兵并挟法院以自重

另一位史语所的抄袭者其作为,比起林富士的来,也不遑多让。

他在2010 年7 月中,由笔者透过宋家复博士转告他的博论指导教授徐泓先生,说他的博论有不下数十处抄自李敖先生著作。从那时起,他透过管道与李敖接触,旨在请求高抬贵手。这些事,李敖都告诉我。我在2010 年7 月底,乃正式电告中研院‧史语所所长黄进兴先生,请他妥为处理电话中,黄表示一定慎重处理。这是有鉴于如下事实:我与抄袭者同事十年,有所认识。怪异加离谱的是,他被我举报到乃师处,不但不理会我,反而在李敖处大下工夫。这教我启疑,倘若他真的没抄,他大可在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直接澄清,甚至骂我,都是正常之举,抄袭者为掩饰其行,他的思虑往往古怪到出人意表。

从2010 年8 月到9 月,有两个月时间,抄袭者犹不直接与我联系,只会透过人放话说,卢建荣敢公布抄袭调查报告,他一定告官云云。这是来硬的。先前讨饶李敖,是来软的。等到2010 年101 日上午10 点未到,我正准备步入召开记者会会场呢,这位抄袭者来电了。他借口要我允准他的助理能进记者招待会旁听,我迅即答应,按说至此就该挂电了,可是他硬是缠着我,不让我进会场。这是这位抄袭者头一遭可以向我抗议他没抄袭的机会,假如他真的没抄,而且心理坦荡荡的话。可是他就是没说话,电话的彼端传来的是他的鼻音,有点像啜泣,我只得扮起心理医生,安慰他,替他进行心理疗伤,告诉他在台湾抄袭不是死罪,你的学位和工作不会因此而不保,没什么好耽心的,而且从七月中担心受怕了二个半月也尽够了云云。他还不放我走,我只好加码,我再答应他,在记者会上决不批评他,请他宽心。我这才挂上电话,步入记者会会场。

结果这位老兄回报我的,就是在史语所那边耍帅装硬。他先是在十月八日公器私用地借用官网PO 文说,他没抄袭,理由是他从不知李敖写过那些东西,暗示阅听人,他欲抄无门云云。此外,就是避重就轻地回嘴我写的调查报告文(发表于本刊第五期),就是不敢去触碰我具体罗列的四十几则抄李敖的所在。他这样的澄清,已遭笔者借用本刊第六期(2010 年11 月出刊)予以驳斥。继而他与黄进兴所长和王泛森副院长达成协议说,只要他升官,必向法院提告卢建荣以为回报。果然,这帮人就在2010 年10 月1 日至20113 31 日的法定半年期限内,帮这位抄袭者火速完成从所至院的人事评定,让他在3 25 日向地检署提告。此其间,黄进兴所长少说有二度借史语所所务会议场合,有一度借院务人事会议场合,当众宣布抄袭案必将移至法院以告死揭弊者并扬我史语所威名云云。这是黄某以其信誉在担保抄袭者的人格,而且公私不分到,将属员个别私人行为与官署威信绑在一起,形成命运共同体。这样的恐龙作为,竟是一位出自留洋、且在举世学术圣殿──哈佛大学东亚研究所──浸泡过的博士。他的母校哈佛有位教授被人抓包抄袭,只能当众认错,并下台走人,未闻哈佛经营团队视抄袭者荣辱为该校荣辱者。哈佛当局深知,有弊而包庇,才会减损其校誉。哈佛倘若知悉有位校友如此包庇抄袭者、并进而打压揭弊者的话,我看取消黄某的博士证书不是不无可能之事。

2011 年4 月,笔者首度在地检署与这位抄袭老兄碰面,第一句话就是恭喜他「升官」,他楞了一下,迨听我解释说,你不是在上个月升成正研究员了吗?他回答说,这事人人可至。我心理暗叹一声,本想说,没有人在被举发抄袭之后,可以迅即升职如此其速者,但我还是忍住了。接着在检查事务官讯问过程中,我故意逗弄他说,我俩结识约莫有十几二十年了吧?熟悉至此,无需隔离侦讯云云。不想他果然起身抗议说,他只认识我十年,我只是他的前辈云云。检查事务官看他如此激动,立即制止他说,十年、二十年不是重点,没什么好争辩的。我如何不知他几年进史语所的呢?我当年还投他入所的赞成票呢。我看他戒备森严、紧张兮兮成个鸟,故意含糊拢统说「十几二十年」,而且还加话说:「他年纪比我轻、记忆比我好,说不定他比较清楚」果然他中计就发作了。之后仍有两庭调查庭,这位老兄都没敢出席,只得任我大说特说了,谁教他要缺席呢。他请的两位律师,事情都没搞清楚就上阵了。他们玩的是「文字狱」的老梗戏码,殊不知清乾隆皇帝那套老把戏,在数字时代的今天,是不能说服人心的。他们不读历史,哪知那么多?

以上就是另一位抄袭者升官和发财的故事。
 

用保密条款处理抄袭案害台湾腾笑国际 
 
台湾的知识仿冒业之所以严重,(按:据2011 年8 月26 日《联合报A6 版》载知,台湾于2010年盗版率为亚洲第三低,但这不包括学术研究评比)我已经讲过了,就是力挺抄袭的共犯结构根深蒂固是也。各位读者看到本案,官僚体系,不论它是教育部,台大历史系,或是中研院史语所,三位犯事者都有广大友好人脉,才会这样层层包庇犯事者,犯事者明显违法却不用承担罪责,不仅不用承担罪责,还升官发财呢。不仅升官发财,还利用官署斗死揭弊者,赶他离开史语所,进而利用国家镇制机器的法院,去箝制揭弊者的言论自由。他们告官的战略想定不是要还他们清白,而是说,就算他们有抄袭,你卢建荣也不能批评我们,然后玩起文字狱的把戏。

教育部、台大历史系,以及史语所,是这些犯事者的地盘,犯事者全是这三大地盘的握权者,任何人要揭其弊,形同在对付权势者,无异鸡蛋碰石头,不死何待?但我还是要这三大机构早早公布调查报告,和调查委员名单。不要躲在权力的山寨背后玩国家机密、保密十年的游戏。全世界哪个文明国家碰到抄袭事,把它拉抬到国家安全层级的?教育部‧高教司官员妳是根据谁的指示如此处理的?是顾问室的历史学门召集人黄宽重和林富士令妳这样作的吗?请以污点证人身分对全国民众给个交代。何以抄袭案不用国法或校规的常态法来处置,而非得动用国家机密法不可?也就是冻结成文法典的明文规定!这是滥权渎职的世纪大丑闻,谁该负责?又何以检查官不断行文台大历史系,请求调查委员协助本案调查,却没有一人站出来?甘怀真系主任你号称法制史专家,黄进兴所长手下握有一本《法制史研究》的杂志,是用国家的钱养了一群法制史专家,让他们投稿有着落,怎么今天司法专业全都殉职了,只容得赤裸裸的权力在那里高唱凯歌。倘若真系如此,台大历史系和史语所何仿昭告天下,他们只信权力,法算什么!如果这样,这两大衙门的法制史专家就不要厚颜研究法制史,回家种田算了。我有请这里面法制史的龙头柳立言教授说句公道话,否则你尔后如何统领台湾法制史界?

从这件集体抄袭案演变成案外案,案情往上升级为官僚体系的懈怠习性在产生作用,一切的一切都拜史学班底强烈恐龙化、小圈子化,以及近亲繁殖化之所赐。试想所有的资源分配和奖项审荐,完全由该班底体系一手主导,既违反民主原则,也丧失民意监督。从本文所看到两位抄袭者都升官发财,甚至其中一人还身体力行证明本刊所言为真,我当权派就是专门包办年度国科会学术大奖。这显示的是,体系的温情支持和照拂,反正抄袭者我好官自我为之,银子我照拿不误,还要泽及娇妻,要不然,你要怎样?这位林富士大官人,其学术本事之低,业经笔者拙作《陈寅恪学术遗产再评价》台北:时英,2010)对于所写《疾病终结者》这本小册子,以及所写论文集有个骗人的专书名叫「中国中古时期的宗教与医疗」,有所驳正(页310-319),就不去说它。最近本刊第七、八,以及九等三期,有青年史学工作者朱俊豪,追蹑林富士九年代研究厉鬼崇拜的足迹,指出林氏对宣教文本之解析,完全无能以对。朱等于示范出手给林看,教林如何作宗教史研究。倘若以林的水平都可以拿国科会年度大奖,那照比例原则,朱应该至少获颁三座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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